老公与别人在一起同居她可以告他重婚吗
〔案例〕
周大姐结婚已经15年,近年来发现丈夫出轨。为此还掌握了出轨的相关录音录象证据。但是,因为周大姐身体不好,又考虑到家庭稳定,最终决定忍耐将婚姻继续下去。万万没想到的是,周大姐的丈夫却主动摊派要求离婚,如她不同意离,法院会判离吗?她是否可以告他丈夫重婚罪?
〔是否构成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如果一方坚持离婚,最终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就确立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周大姐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诉讼时要求丈夫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是否构成重婚〕
周大姐丈夫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从本案的证据来看,还不足以认定为重婚罪。
我国法律对于重婚罪主要要以下两种情形:
(1)法律重婚:指婚姻关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婚姻关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本案应该参考第(2)种事实重婚。这里的重婚罪构成要件有以下3点:1.以夫妻名义;2.同居生活;3.公开性,即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4.一方或双方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对于第一个要件,可以从同居双方的居住地点、对外宣称或者对于外界的夫妻称呼是否默认、同居双方的供述来综合认定;
对于第二个要件,同居须是长期的、稳定的,如双方相互间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具有共同的财产,双方相互扶助,相互扶养,具有稳定的两性关系,具有共同的经济生活,具有共同的社会生活等等。如果是短暂的或者临时的、秘密的则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最多只能认定是通奸,而通奸在法律上是不被认为重婚的。
对于第三个要件,应当从公开性入手。真正的事实重婚行为是豪不避讳的,毫不掩饰的,而且这种公开的行为在邻居或者同事朋友等群众中已经得到认可,比如法院经过走访调查,群众也认为是事实婚姻的。
〔相关情绪与重婚的区别〕
同居不等于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姘居。
通奸不等于重婚。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
婚外恋不等于重婚。婚外恋则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
姘居、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