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司简介   新闻资讯   商标维权   商标注册指南   商标常识   著作权   专利常识   民事侵权   双软认定   高新技术认定   劳动事务   婚姻

  专业、高效、严谨!知识产权代理、加急著作权登记,公司注册、财务记账。真诚地期待与您携手合作!

  律师简介

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210034162.毕业于211全国重点大学法学专业。发表了《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等文章。尤其擅长刑事、知识产权、合同、劳动、婚姻纠纷,为深圳市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

代 昊

联系我们
手机:15019426418 15820459907
电话:0755-23814653
邮箱:szruyue@163.com daihaolove11@163.com
QQ :1907089575 1299304002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您现在的位置:如月知识产权网首页 >> 法律法规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

作者: 更新时间:2011/4/11 16:19:12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
 待遇暂行规定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 粤劳薪〔1997〕115号)


  4月28日,省劳动厅印发了《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企业在以下法定节日,应依法安排职工休假:(一)元旦放假1天;(一)春节放假3天;(三)国际劳动节放假1天;(四)国庆节放假2天。
  其他节日假期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

  三、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四、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五、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应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其中,国有单位职工探亲时,年休假天数不足于原规定的探亲假天数部分可给予补齐。旅途车船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六、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七、职工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期间,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其中,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产假工资,可按当地生育保险规定的标准发给。

  八、按国家规定可出国、出境探亲的职工,其探亲假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九、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十、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十一、职工供养直属亲属死亡,由企业发给丧葬补助费,标准一个半月工资。

  十二、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十三、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今后国家有新规定,按国家的新规定执行。

发布部门: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19970428 实施日期:19970428 (地方法规)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关于我们 | 合作加盟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如月知识产权网在线版权所有
    粤ICP备100725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