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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210034162.毕业于211全国重点大学法学专业。发表了《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等文章。尤其擅长刑事、知识产权、合同、劳动、婚姻纠纷,为深圳市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

代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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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病假期间公司是否应该发工资 标准是什么

作者:代昊 更新时间:2011/7/29 15:39:01

请病假期间公司是否应该发工资 标准是什么

〔定义〕

我们这里所讲的病假是指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排除职业病、工伤病情况。

〔职工请病假公司是否有权不发工资〕

职工病假期间是否应当发工资,首先要确定是否在医疗期内。如果在医疗期内肯定应该发;如果医疗期外可以不发。

〔医疗期的计算〕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职工请病假期间公司应按什么标准发工资〕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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