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标案和解苹果支付深圳唯冠6000万美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广东高院”)2012年7月2日在新浪微博上表示,该院已于6月25日向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送达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已经正式生效。根据调解协议,苹果公司需要向广东高院指定的账户汇入6000万美元。
广东高院透露,苹果已于6月28日向iPad商标案的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而在今天,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广东高院公布的最新消息意味着,苹果公司已经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权正式达成和解,而这也意味着苹果新iPad将很快在国内上市。此前,苹果新iPad已经先后通过了国内3C认证及国内电信入网许可。
同时,随着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针对苹果公司及其经销商的一系列起诉、查封等行为也将终止。
6000万美元,相当于3.8亿元,也就是1个字母将近1亿元,如此高昂的支付金额在国内知识产权业内是史无前例的。这无论是给国内企业还是跨国巨鳄都敲响了警钟,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在企业做重大经营决策中显得举足轻重。从法律上来讲,苹果在本案中比较理亏,原因在于转让合同中存在重大失误,但目前的结果,对于苹果是可以接受的,和解对于双方都是最好的结果。
苹果与深圳唯冠的商标纠纷案,只是近年来中外企业间商标诉讼的典型一例。
最近几年,中外企业知识产权纠纷案不断增加,甚至有不断蔓延之势,如王老吉商标案、西门子抢注海信商标案、华为诉摩托罗拉侵犯知识产权案等,相关各方都围绕知识产权展开过激烈博弈。对此,苹果和深圳唯冠的最终调解对如何提高企业的商标保护意识,尤其是在国际商业环境中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以及如何合法有效获取自己的商标权益,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案情回顾
2000年,唯冠集团注册了iPad在欧洲与世界其他地区商标。次年,唯冠大陆子公司深圳唯冠注册了iPad中国商标。
2009年12月,苹果通过旗下英国子公司IPA pplication支付3.5万英镑(约合5.5万美元),从唯冠台湾子公司唯冠国际手中买下了iPad全球商标权。
2010年1月,苹果正式发布iPad。2月,苹果以深圳唯冠连续3年停止使用iPad商标为由要求中国商标局撤销1090557号商标。但3月,民生银行拿到深圳唯冠的资产保护令,向中国商标局递交资产保护书,深圳法院查封了深圳唯冠持有的两个iPad大陆商标。
2010年4月,苹果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唯冠,认为基于之前转让协议,自己持有iPad商标在大陆的所有权。但深圳法院驳回了这一诉求,认为苹果是与唯冠国际达成协议,并未与深圳唯冠签署合约。
2011年,唯冠在深圳与惠州两地起诉苹果经销商,要求禁售iPad。2月,苹果在深圳法院起诉深圳唯冠,要求深圳唯冠进行赔偿并确认苹果在大陆拥有iPad商标权。12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苹果败诉,其赔偿与商标要求均被驳回。
2012年2月29日,苹果在深圳起诉深圳唯冠要求获得iPad在大陆商标权的二审在广东省高等人民法院开庭。
2012年6月25日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送达民事调解书,苹果支付深圳唯冠6000万美元获得大陆iPad商标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