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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简介

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210034162.毕业于211全国重点大学法学专业。发表了《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等文章。尤其擅长刑事、知识产权、合同、劳动、婚姻纠纷,为深圳市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

代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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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终审公开宣判文强死刑立即执行

作者: 更新时间:2010/5/27 12:03:10

从2010年5月13日二审开庭到2010年5月21日终审公开宣判只用了8天时间,可以看得出这次打黑的决心,也体现出司法效率.重庆高院认为,原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文强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据此,重庆高院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维持原判决判处被告人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文强一案之所以备受社会关注,因为他不仅仅是受贿,而且还犯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由于它的影响和干预,重庆的一些黑社会组织逃避了打击,继续危害社会达数年之久,因而说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这样的人如果不杀,法理难容,民心不平。

     终审宣判当天,法院外面有群众拉着横幅放鞭炮,奔走相告,他的受贿数额并不是最多,但是,他确实最敢于挑战法律的,持续危害数载,这样的人不判死刑,法律无法向公众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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